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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與宗教科

學科目標:

課程特色:

評估要求:

  1. 倫理科不但是價值觀及態度的形式,也是宗教知識概念及學習技能的傳授,並要迎合學生面對不同時代的社會氣候及重大問題的需要。因此,絕對不能以學生是否歸依某宗教作為本科評估的準則,亦不能利用傳統的測驗或考試方式來衡量教學效果,因為一般的練習只可用作量度學生所吸取的事實性知識及學科上的技能,而不能量度他們在信仰上的進展。
  2. 評估工作可從兩方面進行,即課堂教學及學習進度的評估。
    在課堂教學方面,教師可循下列的範疇進行:
    1. 學生的需要
    2. 教材的適切性,包括程度、份量、組織和表達形式
    3. 教學的形式和方法
    4. 應用的通切性
    5. 個人發展的教學成果
    6. 教師可藉此按學生在不同社會情況的需要,而改善課堂的教學。
  3. 學習進度的評估亦同樣重要,因為這方面的評估對學生與教師都有肯定和鼓勵的作用。可採用習作、討論、專題設計或比賽等不同形式進行。評估的比重應兼顧資料、理念、思考(分束、綜合、演繹和判斷)及知識的應用各方面。
  4. 評估的範圍應包括學生在現今生活境況中應用所吸取的知識的能力,但這類的評估並非對學生的美德或優良的品格作出評核,而只是考核學生闡釋及應用知識的能力和處理一般社會問題的技巧。
  5. 教師可以透過觀察他們在課堂上及參與有關活動時的表現而進行有限度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