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藝術科


  1. A. 課程目標:

    1.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
      1. 以語言/非語言方式記錄反應,以及將意念、經驗及想像力演化成概念;
      2. 以全新/不同角度去演繹/重新演繹概念、現實及視覺形象;
      3. 採用視覺藝術創作的一般程序進行以下活動:
        • 確定目標及目的;
        • 運用觀察、經驗、 記憶及想像力,以及從大自然、人為環境、物件等引發意念;
        • 通過搜尋及處理視覺資訊,和根據美學邏輯及組織原理來運用視覺元素等方法,以引發意念;
        • 以重新組織及不同組合的方法,來探索其他表達方式;
        • 根據目標、目的、美學邏輯、組織原理等去評價其他表達方式。
      4. 利用草圖、素描、資訊科技或其他合適的工具及資源去引發意念;
      5. 運用協作技巧以引發意念及促進視覺藝術的學習;
      6. 聯繫視覺藝術與其他藝術形式的相關性,以發掘創作意念。
    2. 發展技能
      1. 在認識及創作視覺藝術時、選用適當的視覺藝術知識、技巧及創作過程去傳達意念及感情;
      2. 運用媒介適當地表達主題意念,並以某美學觀點對創作加以批評和修正;
      3. 探討傳統及新興科技的技巧及知識,以應用於視覺傳意上;
      4. 運用視覺藝術與其他藝術形式或科目的知識及技巧於視覺藝術活動中。
    3. 培養評賞藝術的能力
      1. 利用視覺藝術經歷對不同視覺現象作出回應;
      2. 運用視覺藝術批評程序一描述、感受、分析、詮釋及判斷視覺藝術作品;
      3. 根據傳情達意的效果例如形式結構、技巧及整體表現素質等去評價一件視覺藝術品;
      4. 對自己的藝術判斷、表現及能力顯示出信心;
      5. 制訂評估視覺藝術作品的準則。
    4. 認識藝術的情境
      1. 討論及比較在過去與現今的環境裹視覺藝術發揮的功能、內容及其重要性;
      2. 識別香港現代藝術的趨勢;
      3. 辨認視覺藝術對不同文化及社會的貢獻;
      4. 意識到社會、文化及政治環境能影響藝術家的作品表達形式及創作技術;
      5. 欣賞及分析視覺藝術形式在不同文化體系中如何表現感情 。

    課程發展議會編訂:藝術教育學習領域 <視覺藝術科課程指引>2003

  2. B. 課程特色:

    • 視覺藝術評賞和視覺藝術創作這兩個範疇的三個不同方面的學習重點及學習機會的選取表列如下:
      1. 知識
        視覺藝術評賞學習重點,學生能夠:
        1. 了解在不同情境下的藝術家、工藝師及設計師如何運用美術形式知識去表達情緒、感覺及展示意念
        2. 意識到符號及標記的運用和它們在不同情境的特殊意義
        3. 關注個別的藝術風格和觀念
        4. 了解藝術作品在觀賞及創作所處的歷史、社會、文化及科技的情境
        5. 發展在不同情境下界定何謂美術的概念
        6. 在考慮情境因素下,描述、分析、詮釋和判斷藝術品和藝術現象

        視覺藝術創作學習重點,學生能夠:
        1. 意識到形式知識在不同情境下有不同層次意義,並運用於創作中
        2. 運用物料及技術實現藝術創作的目的,和不斷提升個人的技術水平
      2. 經驗與技能
        視覺藝術評賞學習重點,學生能夠:
        1. 發展對視覺環境、藝術作品及藝術現象的個人反應
        2. 探究藝術品作為的表現性或獨特性
        3. 發展感知能力和其他思考能力,例如觀察、聯想、想像及創意
        4. 運用批判性思考分析和詮釋藝術作品和藝術現象
        5. 運用語言和書寫能力去溝通感受和意念

        視覺藝術創作學習重點,學生能夠:
        1. 發展對自己和世界的概念和意念
        2. 選擇及控制媒介、材料、技術、視覺語言,以傳情達意
        3. 轉化經驗、情緒、感覺、知識與意念為視覺形式
        4. 發展對自己視覺藝術學習自我反思的技能和態度
      3. 價值觀與態度
        視覺藝術評賞學習重點,學生能夠:
        1. 追尋藝術的美感及藝術價值,從而培養對個人及社會的積極態度
        2. 發展開放性和尊重態度,對待不同文化藝術的不同觀點、功能和重要性
        3. 發掘自己的身份及角色
        4. 培養自己對他人及世界的關注、好奇、敏感、熱誠和欣賞的態度

        視覺藝術創作學習重點,學生能夠:
        1. 通過接觸中國及其他文化情境下相關題目/主題的藝術作品/藝術現表,以及在藝術學習過程與他人的互動及協作,探究具重要性的價值觀和積極的人生態度

    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聯合編訂:
    藝術教育學習領域 <視覺藝術>課課及評估指引2007

  3. C. 學習評估:

    • 視覺藝術評賞:
      學生能夠:
      1. 使用適當的辭彙,表達其對視覺現象、藝術作品/藝術現象所產生的印象;
      2. 聯繫視覺元素之間、圖象之間及焦點之間的關係,對視覺現象、藝術作品/藝術現象作出描述;
      3. 進行對評賞對象的形式分析,並對視覺元素和其組織所產生的美感、風格及符號信息,表達個人的感受和意見;
      4. 辦識不同文化、地域、時代、藝術家的創作風格和涵義;
      5. 運用不同社會、文化、歷史及其他相關知識,以詮釋藝術作品/藝術現象在不同情境的意義;
      6. 判斷某情境的主題與形式是否配合,以及該藝術作品在當下及創作情境中的信息/用途、價值或重要性;
      7. 使用口述、對話及文字等表達方式作藝術評賞;以及
      8. 在師生互動的學習形式中,結合描述、分析、詮釋及評價,用以補充或調整評賞的話語。
    • 視覺藝術創作:
      學生能夠:
      1. 透過運用觀察、經驗、想像、科技及其他技能,發展基於個人感情和意念的主題、與社會動態相關的議題或從中發現難題;
      2. 轉化由評賞所得的經驗和知識,包括分析、詮釋及符號的選擇,從而成為創作/解難的實踐;
      3. 因應主題/特定的難題,選擇適當的視覺語言、物料、媒介、工具及技法;
      4. 展示個人對所選的視覺語言、物料、媒介、工具和技巧有基本的操控能力;
      5. 選擇和運用適切的技法、觀點、意象和藝術形式,以作獨特和具創意的傳情達意/難題解決;
      6. 在師生互動的過程中,以開放的態度,運用恰當的藝術辭彙、概念及理論,比較及對照自身與他人作品的藝術質素;
      7. 相應地調整各自的創作;
      8. 展示個人對周圍生活環境及歷史情境的關係;以及
      9. 綜合和運用從各種藝術形式及其他相關學科中學習得來的觀點及經驗。